感謝您選購本店的水晶飾品!若需退換貨,請先閱讀以下說明:
一、申請時限
• 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您享有 收到商品後 7 日內的鑑賞期(含例假日)。
• 請於鑑賞期內提出退貨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• 本店僅提供退貨服務,不提供換貨,若需更換款式,請重新下單。
二、退貨條件
退貨商品須符合以下條件,否則恕無法受理:
1. 商品保持全新、未使用、未拆封狀態。
2. 含完整包裝(外盒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發票等)。
3. 水晶飾品為天然礦石,可能存在天然紋理、冰裂、棉絮感、色澤差異,屬正常現象,非瑕疵範圍。
三、不接受退貨情況
• 已拆封、配戴或因人為因素造成刮傷、髒污、損壞。
• 客製化或訂製商品。
• 超過 7 日鑑賞期。
四、退貨流程
1. 請於鑑賞期內透過客服提出退貨申請,並提供訂單編號與商品照片。
2. 本店確認符合條件後,請將商品完整寄回。
• 若因個人因素退貨,寄回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• 若因商品瑕疵或寄錯貨,本店將承擔退貨運費。
3. 本店於收到並檢查商品無誤後,將於 7–14 個工作日 內辦理退款,款項將退回至原付款方式(必要之金流手續費將扣除)。
五、其他
• 本店保留最終退換貨審核權。
•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災、疫情、物流異常),將另行公告處理方式。